“LV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被驳回”现反转
发布时间:2026-08-23      点击:920

“LV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遭法院驳回”登上热搜后,日前又出现了反转。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回应称,相关商标行政纠纷案件目前仍在审理,尚未作出一审裁判。

LV方面也表示,该案仍处于法定程序中,尚未形成最终结论。

但议题本身,还在持续发酵。

案件源于广东汕头服装经营者黄民耀申请注册的一枚四瓣花卉图形商标。

LV认为,该图形与其拥有的相关四瓣花卉图形商标构成近似,因此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相关权利主张。

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后未支持LV的主张,LV随后不服相关行政裁定,于今年7月16日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列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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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审理的核心,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此前作出的商标行政裁定是否合法,而不是LV直接起诉黄民耀要求赔偿。

这场争议之所以引发如此大的关注,还有一个重要背景。

今年6月底,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就LV起诉茉莉奶白商标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茉莉奶白使用的四叶花卉图形,侵害LV7件图形注册商标专用权,判令赔偿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合理维权开支30万元,合计1030万元。茉莉奶白方面随后表示将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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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是“四花”,一边是国际奢侈品牌主张商标权,另一边则是传统纹样、公共文化资源与商标权保护边界的讨论。

知识产权保护当然应该被尊重,但知识产权可以作为大品牌无限扩张的“武器”么?

这些大品牌基于商业扩张需求,以专业和法律团队为后盾,把保护边界不断延伸到缺乏显著性、具有公共文化属性或者与自身标识存在明显区别的元素,已经开始从保护合法权益,走向挤压其他经营者的正当商业空间,甚至侵害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今年以来,监管机构对“心机商标”的整顿,应该就是看到了这种趋势。

近期,最高人民法院也专门讨论过传统文化元素与商标权保护边界问题,强调商标权保护需要在识别商品来源、保护商业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寻找平衡。

至于这一次LV与四瓣花商标的争议,最终答案还要等待法院的正式裁判。

Tips:凯派尔从专业机构角度给商家的几点建议:

第一,使用传统纹样、花卉、几何图形前,应做好商标近似检索,不要因为“这是传统元素”就认为一定安全。

第二,品牌设计最好形成独立、稳定的视觉识别体系,避免在构图、比例、排列方式等方面与知名品牌核心标识形成高度近似。

第三,收到商标异议、无效宣告或者侵权通知后,不要简单删除了事,应及时核查对方权利基础、权利范围以及双方标识的实际近似程度。

第四,小商家尤其要注意保存设计底稿、创作时间、采购合同、使用记录等证据。一旦发生争议,这些材料可能成为证明善意使用、独立创作以及实际使用情况的重要依据。今天,我们以知识产权为切口,来拆解宇树科技的"值钱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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