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2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修订版《商标法》,将于 2027 年 1 月 1 日落地实施,距离 2019 年上一轮修订已过去 7 年。在这7年里,我国累计商标注册申请量8352.3万件,有效注册商标已达4977.7万件,均位居世界第一。
而此次商标法修订,也是我国从知识产权大国向知识产权强国迈进的重要一环。
修订围绕商标注册、使用、维权全流程重构监管规则,重点整治商标囤积牟利、批量起诉小微经营者、滥用地名通用词汇维权、闲置僵尸商标泛滥、区域集体商标运营不规范等行业突出问题。不管是连锁品牌、个体户、文旅协会、商标代理,全部受新规影响。
本系列分三篇,一次性讲透所有实操变化。
第一篇|注册篇:从源头重拳整治囤标、恶意抢注,取名注册全新规则
一、修法核心背景
过去大量商标投机者批量全类注册商标、抢地域词、品类通用词,靠商标起诉牟利;很多个体户取名踩近似坑被高额索赔。本次修法从申请源头设置硬性门槛,纠正行业 “重注册、轻使用” 的不良导向。
二、注册板块重点修订、法条原文 + 实务解读
1、新增条款:禁止无使用意图囤积商标
法条原文(第十八条):不以使用为目的,且明显超出自身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申请商标注册的,不予注册;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申请商标注册的,不予注册。
配套处罚条文(第五十三条):商标注册申请人存在恶意申请商标注册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由负责商标执法的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二)违反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
解读:企业围绕主营少量注册关联防御商标不受限制;纯批量占位、倒卖、专门用于诉讼索赔的商标申请直接驳回。商标代理协助客户恶意囤标,同步追责处罚。
2、商标客体扩容,新增动态商标注册
法条原文(第十四条):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动态标志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解读:动态 LOGO、品牌动态视觉形象、短视频标志性动态标识均可申请商标,适配文旅、新媒体、新能源行业。
3、异议期限缩短,审查流程提速
法条原文(第三十八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两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规定的,可以向国务院商标管理部门提出异议。
解读:异议期由 3 个月缩至 2 个月,注册周期缩短;企业需建立商标公告定期监控机制,及时拦截近似抢注。
4、地名、通用描述词注册门槛提升
法条原文(第十六条):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解读:地名、行业品质描述词属于公共资源,仅简单组合 “地名 + 优品 / 臻品”,因显著性不足极易驳回;申报集体商标必须配套原创图形、完整运营管理规则,才能提升通过率。
5、完善驰名商标跨境保护机制
法条原文(第二十八条):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在相同类似商品上享有同等保护;企业境外遭遇抢注,可向国知局申请出具境内知名度证明,用于海外维权举证。
三、实操建议
企业:清理存量闲置商标,避免大规模全类注册被认定恶意囤积;
行业协会 / 区域品牌:申报集体商标搭配原创地域图形,完善会员准入、质量管控全套文件;
个体户:取名前检索商标库,规避在先知名品牌近似文字组合。
下篇:聚焦商标日常使用监管,解读官方主动清理僵尸商标、误导商标处罚、代理机构监管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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