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歉+送商标”,还是没能终结小面商标风波!
6月15日,“渝见小面”老板网络发文称,无法接受道歉,也不接受赠送。
6月16日,重庆市小面协会发布倡议书表示:,“渝”、“小面” 都是公共资源,任何企业无权单独垄断。
短短几天,事情几经反转,热度居高,显然已经并非一起商标争议案件,而成了裹挟着太多社会情绪,关注度与参与度更广泛公共议题。这个时候,很有必要正本清源,让我们回到问题本身:“渝见小面”到底有没有商标侵权?“遇见小面”的维权行为是否合法合规?
一、 “渝见小面”是否构成侵权?
判定商标近似与否的核心标准是“混淆误认”。具体需要遵循三个原则:一是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模拟普通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或服务时的常规印象;二是进行隔离比对,即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分别观察商标,看留下的整体印象是否相似;三是整体比对与要部比对相结合,既看整体视觉效果,也看显著部分的区分度。
就本案而言,本案中“渝见”和“遇见”的含义、读音和表意方向完全不同,“渝见”字面指向重庆风味,而“遇见”是动词,相关餐饮消费者以一般注意力为判断标准,并不会发生混淆误认,所以也并不存在侵权的事实。
二、“遇见小面”维权是否合规合法?
经查询,“遇见小面”品牌方:广州遇见小面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从2024年就开始了维权行动:除了此次的“渝见小面”商标侵权案件,公开的信息中,还有3起商标侵权案件。

其中还包括执行案件,执行案由:侵权案件执行,执行标的:8,000元整。


通过上述信息,我们只能了解到“遇见小面”品牌方对于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全部采取了维权措施,至于最终法律审定结果,我们不得而知,公开的信息只看到有一方被采取了强制执行、小面馆的老板还被采取了限高。而当我们进一步查询,三个涉嫌侵权方目前的主体经营状况均为“已注销”。



维权是法律赋予每个主体的合法权益,但是否应该严谨、适度?作为一个大企业,承担的更多应该是一个社会责任,而“遇见小面”的维权策略是,委托第三方律所进行批量维权。
这些律所拿到商标授权后,就开始寻找目标,和商标名字相同或者近似的、图形类似的,或者其它有相同点的,发起诉讼,再抛出七八千到五万不等的“和解”价码,这明显是把维权做成了催收创收业务。他们寻找的目标也大都是不懂法、小本经营、耗不起时间、怕惹官司的普通人,对于那些请不起律师的店主来说,收到法院传票无异于晴天霹雳,根本没精力也没财力去折腾,只能咬咬牙赔钱了事,要么关门大吉。
正当维权还是过度维权,其实“遇见小面”的创始人宋齐已经承认维权行为存在问题,并承认“管理上存在重大失误”。如果不是此次河南南阳“渝见小面”的老板娘“哭上”了热搜,那“遇见小面”会撤诉吗,宋齐会认识到内部管理存在的重大失误吗,还会有多少“小面”会面临着起诉赔偿风险呢?
三、写在最后
这场风波为整个餐饮乃至全行业敲响了警钟。
从行业层面来看,“渝” 这类地域简称、“小面” 这类通用品类名称属于公共资源,不能被单一企业独占。乐见行业协会继续发挥引导作用,明确通用词汇使用规则,倡导良性竞争,避免公共资源沦为维权工具。
在法律层面,现有法规已明确商标侵权以消费者混淆误认,为核心判定标准,也划定了通用名称正当使用的边界。后续还有待细化批量维权、商业维权的监管规则,甄别恶意诉讼与正当维权,防止商标制度被异化为牟利手段,平衡品牌权益与小微商户的生存空间。
当前经济环境之下,线下小商户生存压力很大,任何一种非常的因素都可能成为击垮它们的最后一根稻草;而同时,它们又是经济内循环、促消费大政的毛细血管,如何保护好它们的合法权益,于国于民都不是小事。知识产权立法的本意是鼓励创新、守护匠心,而非筑起壁垒,挤压小微生计。“遇见小面”这种拿捏弱势商户的批量牟利式维权,本质上便背离制度初心。
期待监管与司法双向发力,让商标守住保护本分,营造有尺度、有温度的营商环境,给市井烟火留足生存余地。
Tips :给小商贩的商标维权建议
1、起名提前检索商标。开店取名前,可委托代理机构或者法律援助机构主动查询品牌风险,避开知名品牌近似文字、标识;合理使用地域简称、品类通用名,不刻意模仿热门品牌。
2、打造店铺差异化。以原创为准则,搭配专属 LOGO、特色装修、原创菜品与宣传风格,和同类品牌形成明显区分,减少消费者混淆概率。
3、分清字号与商标。工商字号登记不等于拥有商标专用权,二者保护范围不同,切勿认为拿到营业执照就彻底无风险。
4、遭遇诉讼理性应对。收到侵权传票不要盲目赔钱或关门。留存经营证据,梳理自身使用情形,可联系行业协会、法律援助机构、商标代理机构等专业人士协助沟通、依法抗辩。
5、及时申请原创保护。对于原创品牌、特色店名、标识等,应当及时委托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注册对应类别商标、登记美术作品版权,主动筑牢知识产权防护墙,也防止他人仿冒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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