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通办理商标注册证明业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22      点击:940

为进一步提升商标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推进商标业务全面电子化,更好满足商标注册人办理上市、投融资、诉讼维权等事项时出具商标权属证明的需求,商标局开通了商标注册证明办理业务。

关键信息:

——过渡期:7月17日至9月30日为过渡期,可线上线下并行办理,过渡期后,不接受线下办理,只接受线上办理;

——所需材料:申请人主体证明文件、委托书、如果申请人名义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供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

——办理周期:无具体时间规定,预计3-5个工作日;

——有效期:与商标证书权利时效一样,有效期为10年;

——法律效力:等同于商标证书,但与商标注册证加盖的章不一致,权属证明是“商标注册证明专用章”,商标注册证书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章;

——费用:商标局不收取官费,代理机构收取相应代理费用。

微信图片_20260722152130_2668_229.png

关注凯派尔, 了解更多商标资讯。

分享文章

版权所有:上海凯派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24 备案号:豫ICP备202405350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