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商标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推进商标业务全面电子化,更好满足商标注册人办理上市、投融资、诉讼维权等事项时出具商标权属证明的需求,商标局开通了商标注册证明办理业务。
关键信息:
——过渡期:7月17日至9月30日为过渡期,可线上线下并行办理,过渡期后,不接受线下办理,只接受线上办理;
——所需材料:申请人主体证明文件、委托书、如果申请人名义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供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
——办理周期:无具体时间规定,预计3-5个工作日;
——有效期:与商标证书权利时效一样,有效期为10年;
——法律效力:等同于商标证书,但与商标注册证加盖的章不一致,权属证明是“商标注册证明专用章”,商标注册证书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章;
——费用:商标局不收取官费,代理机构收取相应代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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